日前,有消息指,香港特區政府擬推出「劏房登記制」,讓劏房業主須登記才能出租物業,也減少了「分租」問題;同時,擬進行的「劏房登記制」,將杜絕「棺材房」、「廚廁合一」單位及在廁所設碌架床的差劣居住情況,或將對劏房單位面積設下限。
現時,不少位於舊區樓齡較大的私樓、唐樓、村屋以及工廈均有單位被分割為劏房出租,另有私人屋苑的單位也被改作劏房出租,部分劏房被用作學生宿舍或非住宅用途。無良業主除了把單位面積盡用,連原廁所、閣樓和天台屋也不放過,很多劏房不是沒有窗戶,就是通風不足;此外,劏房的每平方呎租金高昂,業主和租戶雙方也未必有訂立正式租約並打釐印,也意味著業主也未必有繳稅和出租物業計算的應繳差餉和地租,除此以外,若果劏房戶未有獨立水錶和電錶,個別業主更沒有按正常讀數只收取租戶合理的水電費,即使在過去財政年度,個別劏房租戶也未必有受惠於電費補貼措施。
劏房化登記制,不應該是合理化劏房,而是規範劏房管理的臨時安排,改善劏房戶的居住質素,但也不應該讓劏房恆常化、完美化,繼而讓劏房業主和劏房戶長期依賴和習慣劏房制度。
預計透過劏房登記制,將讓劣質劏房絕跡,劏房業主將讓單位空間大小調整至日後法律允許規定,租金將有合理管制,劏房租金佔住戶每月收入的比例將減少,而租戶的居住條件得以改善,將更有尊嚴地生活。
劏房登記制也可減少劏房「貧民窟化」,同時將減少進出大廈人士品流複雜,甚至成為無證人士或被通緝人士匿藏之所,從而解決區內治安問題;此外,更可以避免劏房成為「民宿」或另類旅館等違反土地使用情況。另外,增加劏房面積,也減少了每個住宅單位內的劏房數目,減低了每層電力的負荷和潛在火警危險。
基層家庭如果長期窩居劏房,空間內只有一張床和簡單煮食工具,小孩只面對四幅牆,沒有書桌和玩耍的空間,將對他們成長經歷蒙上陰影;沒有窗戶通風的劏房,在熱天更讓住戶煎熬,更會增加呼吸系統疾病傳播的風險。
劏房的存在,其實是社會的悲歌,因為無產階層沒有能力租用一個較大的標準單位,也未有資格輪候公屋或正在輪候冊上,只能接受現實降低要求,劏房應該只為一個過渡性容身之所,而不應該是一個長期居所。業主出租單位為資本換取回報是合理,但是如果只以分割單位作劏房,轉以高於市場呎價出租劏房空間,其中涉及瞞稅或向銀行隱瞞以騙取銀行批出按偈,這卻是不合理。香港政府推出「劏房登記制」,既是出招,又不干預私人物業市場,也增加市場對測量師和裝修的需求,同時也增加個別具財政資源的劏房戶對二手居屋和私人樓宇單位的需求,是一舉數得。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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